然后……
现场陷入了沉默当中。
刘梁左看看,右看看:
“我给了三十分钟的提问时间呢,这就没有问题了吗?”
凌晨摊手:“我已经阐述完所有的问题和疑点了,欢迎对方辩友提问。”
对面:……
片刻后,屈轶玲也有些叹气:“我们也没有问题了。”
刘梁瞪着眼睛,好几秒之后才消化这个事实。
他本来以为应该有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。
没想到一个强到选择躺平,另外一边直接摆烂。
刘梁看着众人:“那好,既然没有问题了,那我就公布这个案件的死亡性质结论。”
说着他又顿了顿:“但在宣布死亡的结果之前,我现在想问问你们。”
“你们有没有想改变自己现在的选择,到对面去的?”
三秒的安静后。
陈是颤颤巍巍地举起了手。
刘梁一噎,也是,辩论之前陈是就想跟着凌晨走了。
“那你坐过去吧。”
“哎!好!”
得到允许的陈是立马欢天喜地地收拾好东西,赶紧跑了过去。
众人只觉得自己仿佛见状了一个路转粉的转变过程。
见众人没有再有动作,刘梁继续道:
“老实说,这次你们对死因和案件的把握程度,确实是我没有想到的。”
“实际上,我还为大家准备了另外一些线索。”
“本来是准备公布完死亡性质的结论之后,再给到大家去做最终的汇报会的。”
“但是现在,我想没有这个必要了。”
没必要了??
刘梁此话一出,大家都觉得很意外。
周雨桐忍不住发问:“刘头,怎么就没有必要了呢?”
说到这里,刘梁终于不再掩藏脸上的笑意。
“因为凌晨和项琴琴两人刚才的辩论汇报,基本上已经完全说中这个案件的真实过程了。”
众人瞪大了眼睛。
说中了?!
都还没有看完所有线索的情况下,就这样完全说中了?!
就连项琴琴也是忍不住地震惊。
难道他们所有的分析推测都是真的?!
迎着众人惊讶的表情,刘梁慢悠悠地从面前掏出一个文件袋。
“这里面有我给你们准备的,警方后续调查出来的一些线索。”
“当然,也有一些是警方在第一次鉴定中就已经收集走的物证。”
说着刘梁把文件袋递给身边的助力团成员。
挨着刘梁坐的周雨桐顺手接过来。
打开,抽出里面的第一张纸。
“这是一张房东儿子的急诊病历单。”
“啊!病历单上显示,妻子带儿子离开急诊室的时间为案发当晚的八点四十八分!”
“而房东八点半就到了这间出租屋里……”
“也就是说妻子不是在家偷听到电话跟着来的!”
众人心里齐齐闪过一个念头:
果然这个妻子有古怪!
周雨桐继续抽出文件袋中的第二张纸。
“第二张是妻子的通话记录。”
周雨桐看向其中被标记出来的三条通话记录。
“当晚八点四十分,接到了丈夫手机打来的电话。”
“未接,响铃3秒。”
“当晚九点,妻子主动给丈夫打了电话过去。”
“通话时长十分二十六秒。”
“晚上十点十五分,妻子手机给打电话报警。”
众人眼睛赫然睁大。
男房东八点五十离开出租屋之后,竟然跟妻子通话了十分钟!
一个女人的直觉告诉周雨桐:
“这十分钟肯定有古怪!”
“两个人结婚之后,老夫老妻的,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,怎么可能通话十分钟。”
“再说了,到案发的时候,夫妻两人的感情应该也没有很好了。”
项琴琴顺口接道:
“搞不好就是丈夫激情杀人之后,接到妻子的电话。”
“丈夫因为太害怕了,所以把有外遇和杀了人的事情都和盘托出!”
“然后妻子来帮他善后!”
此话一出,不仅是现场的众人,就连直播间的里网友们都不禁齐齐倒吸一口凉气。
真要是这样,这个妻子的心理素质也太强悍了!!
竟然能在五分钟的时间做这么多事情!
周雨桐继续抽出下一张纸。
这是一张照片。
“啊!是带血迹的浴袍!”
“上面还有泥土的痕迹!”
再后面一张照片。
“这是带有点状血迹的床单。”
意思是这个女租客极有可能是被转移到浴缸当中,然后被伪装出了很多种自杀的假象。
“噢!下面一张纸,是女租客父亲的笔录。”
“父亲说,他和女儿的关系很好,平时女儿都叫他帅哥。”
“帅哥?!”
“那张贺卡!!”
众人齐齐反应过来。
案件的真相似乎就要呼之欲出!
一直处于震惊状态的屈轶玲忍不住提问道:
“如果真是男房东杀的,那致伤物呢?!”
“溺死吗?”
“颈前的痕迹又是什么呢?!”
终于周雨桐抽出了文件袋中的最后一张纸。
“这是丝巾上三处血迹的DNA鉴定报告!”
嘶——
会议室里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气声。
原本的丝巾上有血迹?
周雨桐继续读道:
“第一处血迹,鉴定为女租客的。”
“第二处血迹,鉴定为男房东的。”
“第三处血迹,是女租客和男房东的混合基因型。”
饶是陈是也立马反应过来:
“所以是用丝巾勒的是吗?”
“旁边的手指印是女租客当时自己反抗想挣脱的时候自己造成的。”
“反抗的过程中把男房东手上也挠破了!”
周雨桐念完所有文件袋里的线索,案件性质的指向性就已经很明显了。
而这一切,竟然和凌晨的推测几乎一模一样!
这感觉就像是……后续证据只是为了印证凌晨的推测而存在的一样!
刘梁点头,对周雨桐表示感谢,又看着众人道:
“当时警方收集到这些线索之后,对男房东和房东妻子进行了新一轮审讯。”
“这一次,两人才在证据面前交待了事情的经过。”
刘梁再次拿出另一份标记为“案件真相”的文件。